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的档案管理,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》等文件精神,参照《合肥工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,结合基金会的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基金会设立秘书处,负责文书档案资料的管理;设立项目管理部,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;设立财务部,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。
第三条 基金会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、立卷、归档、保管、查阅和销毁等档案管理工作。短期保存资料及利用率高的资料保存在相关部门的指定地点,有序存放,方便查找,严防毁损、散失和泄密。
第四条 基金会的文书档案按自然年度归档;项目档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归档;会计档案按会计年度终了后归档。
第二章 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
第五条 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:上级机关印发、基金会制发或工作中形成的,具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。
第六条 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具体包括:
(一)相关部门发来的与基金会有关的决定、条例、规定、批复、转发(含原件)等文件材料,保存期限永久;
(二)基金会的各种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请示、批复、会议记录、统计报表,保存期限永久或长期;
(三)重要会议材料,包括会议通知、报告、决议、总结、会议简报、会议记录,领导讲话材料,保存期限永久或长期;
(四)规定、制度、办法、通报等,保存期限永久;
(五)预决算、统计报表,保存期限永久;
(六)基金会的历史沿革、大事记及反映基金会重要活动的剪报、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,保存期限永久;
(七)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保存期限永久或长期。
第七条 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具体包括:
(一)捐赠单位及个人与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合同、协议书、意向书等,保存期限长期。
(二)捐赠项目申报审批材料、项目建设材料、项目验收材料、项目评估材料,保存期限永久或长期。
第八条 会计档案是指基金会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受或形成的,记录和反映基金会经济活动业务事项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,包括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(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、银行对账单、纳税申报表、审计报告、会计档案移交清册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、会计档案销毁清册、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、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)等。
第九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、定期两类。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。基金会会计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件: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。
第三章 立卷要求
第十条 立卷的原则: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,保持其有机联系,区分不同价值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: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,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,即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;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印件在前,定稿在后。以问题为主,兼顾其他特征进行组卷,每卷不超过200页(100张);卷内文件材料按文号顺序、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。
第十二条 项目档案:按照单一项目组卷造册。
第十三条 会计档案:会计凭证类按会计凭证编号、月份先后次序分装成册;会计账簿类按年度装订成册;财务报告类、其他类按年度归类成册。
第十四条 案卷装订:卷内文件材料去掉金属物,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必须修复,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,做到整齐、牢固、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第四章 保管利用、移交和销毁
第十五条 档案保管须做到防尘、防潮、防虫、防丢失等安全和保密工作。
第十六条 档案不得借出、不得携带出境。如有特殊需要,文书档案、项目档案、会计档案须经秘书长批准,方可查阅。
第十七条 档案利用须经基金会档案管理人员陪同。查阅、摘抄、复印人员应当做到:
(一)严格遵守保密纪律;
(二)不得擅自向他人传播档案内容;
(三)不得翻阅、摘抄、复制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。
第十八条 查阅档案时,严禁在档案上作涂改、圈划、抽换、批注、污损和折皱。发现上述情况应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第十九条 每年5月底整理造册,将长期和永久保存的档案资料移交合肥工业大学档案馆。档案移交须填写《合肥工业大学档案移交清单》。
第二十条 基金会会同合肥工业大学财务部门、审计部门、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,编制档案销毁清册,经理事会批准,派专人监销,履行销毁手续。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2016年6月20日理事会讨论通过,即日起执行。
附件: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
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
序号 | 档案名称 | 保管期限 | 备注 |
一 | 会计凭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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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原始凭证 | 3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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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记账凭证 | 3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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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 会计账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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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总账 | 3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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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明细账 | 3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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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日记账 | 3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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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固定资产卡片 |
|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|
7 | 其他辅助性账簿 | 3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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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 财务会计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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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月度、季度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| 1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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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| 永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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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 其他会计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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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| 1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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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银行对账单 | 1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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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纳税申报表 | 1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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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| 3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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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| 永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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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| 永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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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| 永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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